党委 发表于: 2013-09-02 11:17 点击:2666
吉大成人在线
党发【2013】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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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8月30日 成人在线
党委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以良好的作风带动学风建设,在广大学生党员中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根据《吉林大学学生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结合成人在线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理论学习(7月初-11月上旬)
(一)学习内容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全国第二十一次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研读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作风建设、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要重点学习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定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学习材料。
(二)学习形式
1.组织一次理论宣讲会,传达精神、增进认识。面向全体学生党员,学院统一组织一次宣讲会,邀请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宣讲团成员讲解我党贯彻群众路线的理论、历史、经验和做法等,阐述我党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增进学生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增强自觉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情。
2.召开一次经典读书会,阅读经典、提升党性。各学生党支部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荐书目和学习材料,精心策划经典书目读书交流会、研讨会,对“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群众路线是我党的三大法宝之一”等经典论述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将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提升党性修养、思想境界、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的一次重要契机。
(三)学习要求
学生党员每人要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以党支部为单位,于11月8日前报所在学生党总支。院党委将择优向校内外报刊、杂志推荐和组织交流研讨。
二、开展社会实践(7月中旬-9月下旬)
1.“三走进三了解”社会实践活动
走进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服务居民群众;走进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服务农民群众;走进检法,参加比学习、比实务、比奉献活动,服务基层群众。通过“三走进”,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了解省情、了解社情、了解民情,提高党员意识、提高思想素质、提高实践能力,使学生党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和开展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使学生党员切实做到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要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2.“党员争先锋”主题调研活动
为了树立学生党员的先锋形象,发挥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等学习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营造一种“以先锋形象示范同学,以精神实质带动同学”的氛围,真正实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从而切实加强和推进学生党建工作。各支部要以座谈会或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对学生党建、党员形象及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后要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较集中和较突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形成文字材料报到所在学生党总支。
三、集中建言献策(10月)
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畅所欲言,围绕学风建设、教风建设、医风建设、校风建设等重点问题,为学校、学院建设和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建言献策,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为学校、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要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形成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建议提案,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学生党总支。要求提出问题有调研,分析问题有依据,解决问题有措施。院党委要对提议、提案及时汇总反馈,对涉及学校层面的提议、提案要及时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展结对帮扶(8月上旬-10月下旬)
各学生党支部要组织学生党员对生活困难、学业困难和心理困难的学生群体进行“一对一”帮扶,实现每一名党员帮扶一名困难群众的目标,要注重帮扶的长期性和实效性。通过帮扶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各学生党支部要建立学生党员帮扶对象名册,每名学生党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并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学生党总支汇报。党总支汇总整理后报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好组织生活会(10月)
组织生活会前,学生党员要与本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身边普通同学、辅导员及任课教师等开展谈心活动,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组织生活会上,学生党员要通过“同学提、自己找、组织点、互相帮”等形式,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学习、生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学生党员深刻查找自身在学风建设和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求收到自我教育、正面教育的实效。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做好总结。
六、撰写个人总结(11月)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要对照党章,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收获体会,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总结,主要是总结收获,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个人总结以党支部为单位,报所在学生党总支。
七、总结表彰(11月)
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学生党总支要及时总结,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支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典型的影响力,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及时总结教育实践成果,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