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下午,吉林大学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393期暨“诉讼法之思”讲坛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敬信教学楼D区203教室举行。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梁坤作了题为“《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中的电子取证制度设计”的讲座。吉林大学谢登科教授和贾志强副教授与谈。本次讲座由成人在线
杨波教授主持,孙锐老师及成人在线
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1.讲座环节
梁坤教授的讲座围绕《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中的电子取证制度设计,从“历史回顾与战略主张”“电子取证相关条款解析”“电子取证制度设计几个思路”“微观层面的分析:技术侦查条款”四个部分展开。在第一部分,梁坤教授首先对打击网络犯罪的相关区域性公约进行了历史梳理,进而介绍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的制定背景及发展情况,最后分析了我国相关部门关于网络空间治理犯罪的理念性认识。在第二部分,梁坤教授对《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中电子取证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解析,包括第25条快速保全存储的电子数据、第26条快速保全和部分披露流量数据、第27条提交令、第29条实时收集流量数据、第30条拦截内容数据等。第三部分,梁坤教授阐述了打击跨国网络犯罪中电子取证制度设计的几个思路:一是线下电子取证与线上电子取证相结合;二是跨境电子取证与境内电子取证相结合;三是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的全方位融入;四是执法机关与服务提供者合作取证。第四部分,梁坤教授对《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中的技术侦查条款展开微观分析。公约第30条展示出以下四点特征:一是根据技术侦查的特点审慎设置取证程序;二是基于比例原则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处理;三是服务提供者明确参与技术侦查措施;四是在普遍适用条款的基础上允许法律保留。梁坤教授强调,上述有关内容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与谈环节
谢登科教授表示以该题做研究难度很大,涉及许多跨学科领域,比如《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的联系。首先,跨境取证涉及到国家之间的关系,需要运用司法协助解决问题,遵循条约前置。此外,即使有条约也还存在很多例外规定,比如双重犯罪原则的要求。其次,借远程勘验之名行远程技术侦查之实也会面临很多问题,美国没有将此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但是德国却有这样的案例。再次,电子数据跨境取证包括三种模式:直接模式、间接模式和私人协助模式,私人协助模式将来可能会成为常态。最后,比例原则的适用非常重要,犯罪越严重,采取的干预性措施越高,相应的程序控制要求应该更高、配套措施更为周全。不仅要有范围的限定,还要包括法律令状的授权、事后的告知。另外,《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很少提及如何处理非法电子数据,未来需要进一步对此进行研究。
贾志强副教授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角度进行了评议。贾志强副教授认为,梁坤教授围绕《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所做的研究不仅涉及跨学科问题,更关键的是这种研究范式会倒逼研究者去探究基础性的法理问题。公约中的内容是达成的共识,共识的达成则需要提炼特定问题的公理。例如,梁坤教授提示的“搜查扣押”的英文翻译问题,美国法上的对应表达为“seize”一词,但前者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的定位是侦查行为,而后者则是对物强制措施。穿梭于公约与国内法的概念之间,我们需要抽离出共通之处,指向实质性的价值,这就呼唤相关基础法理的支撑。此外,对于公约的研究比单纯比较法研究难度更大。与具体国别制度研究不同,公约中可能涉及超国家行为,凝聚着不同国家关于某项法律制度的共同价值判断。贾志强副教授最后指出,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一体推进,围绕国际公约的研究范式会督促研究者对基础原理的挖掘。
3.互动环节
梁坤教授对周鸿飞博士提出的“跨境电子数据条款的设置分析及如何理解《布达佩斯公约》第32条a款中的‘公开’”问题进行了耐心、详细地回应。梁坤教授指出,在规范层面,2019年公安部的规范性文件实际上限缩了网络远程在线提取的范围,公安机关对公开发布的电子数据和境内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可以进行网络远程提取。“公开数据”有多种解释角度,强调打击网络犯罪和强调数据权利保护需要达致平衡。
4.总结
杨波教授指出,梁坤教授的研究为大家提供了非常精彩的学术研究范本,特别是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写论文研究问题时,要站在理论的前沿,但是也要回到原点问题进行思考。文章需要有理论支撑和理论推进,在具体的问题和理论之间进行跳跃,达到理论研究的新境界。研究这种国际公约的问题,更需要以理服人,可能其中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博弈、政治考量,但是只要讲法理、讲原理,就能赢得共识和认可。